Page 8 - ch1-食安概論電子書(tracking 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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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MF),分為四個階段(phase)的迴圈進行:phase 1 研擬風險管理措施,phase 2
優選風險管理選項,phase 3 執行風險管理決定,phase 4 監控及審查執行結果。
該 RMF 架構係源於 2005 年食品衛生法典委員會(Codex Commission on Food
Hygiene, CCFH),針對食品微生物所發展出的風險管理指引。合宜的 RMF 必須
考量長期的國際與短期的國內食品風險議題,也必須建立即時獲取廣泛科學資訊
的機制,例如:毒理資料、健康監控及食源性疾病數據、國際案例資訊等
(FAO/WHO, 2006a)。附件 A 以美國魚體中甲基汞之風險管理個案為例,協助讀
者了解整體的風險管理流程與架構。
PH1: 研擬風險管理工作
1. 辨識食品安全議題
2. 撰寫風險文案
3. 建立風險管理目標
4. 決定風險評估需求
5. 研擬風險評估政策
6. 委辦風險評估工作
7. 考量風險評估結果
PH2: 辨識風險管理選項
PH4: 審查監控執行結果 1. 辨識可能選項
1. 監控管制結果 2. 評估管理選項
2. 審查管制結果 3. 優選管理選項
PH3: 執行風險管理決定
1. 確認管制措施
2. 執行管制措施
3. 確認執行結果
圖 1-3. FAO/WHO(2006a)建議之通用風險管理架構(GRMF)
在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實務中,不同的害利關團體,可能有若干不同的觀點。
「技術觀點」(technical view)廣為決策者使用,但若必要,風險決策者也會採用
「心理觀點」(psychological view)及「社會觀點」(sociological view),以建立食品
安全管制標準。技術觀點:係根基於風險評估,聚焦於危害的可能性與嚴重度的
科學評估,優點為針對特定情境,有時可藉由健康指標,例如傷殘調整生命年
(Disability Adjusted Life Year, DALY)或貨幣價值(monetary values),探討所涉及的
經濟影響。心理觀點:評估個體的風險感知(perception),根據量化風險估算值,
考量不同風險因素(attribute),並予以權重考量,例如:暴露之自願性、風險之可
控性、巨大災難性等。社會觀點:將風險視為個體主觀之社會及文化經驗,目的
是將成本及效益,以社會可接受及平等的方式予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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