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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程序,且應以透明方式予以文件化。
3. 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在功能上應妥為區隔,但也認同彼
此間互動之必要。
4. 風險評估應竭盡所能採用有效的量化資訊,而風險特徵
描述應以易於理解及有助益的方式呈現。
第三節 通用風險管理架構
風險管理須要以系統方式,於一致性及易於了解之架構
下進行,圖 1-3 為 FAO/WHO 建議的通用風險管理架構
(Generic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 GRMF),分為四個階
段(phase)的迴圈進行:phase 1 研擬風險管理措施,phase 2
優選風險管理選項,phase 3 執行風險管理決定,phase 4 監
控及審查執行結果。該 RMF 架構係源於 2005 年食品衛生法
典委員會(Codex Commission on Food Hygiene, CCFH),針對
食品微生物所發展出的風險管理指引。合宜的 RMF 必須考
量長期的國際與短期的國內食品風險議題,也必須建立即時
獲取廣泛科學資訊的機制,例如:毒理資料、健康監控及食
源性疾病數據、國際案例資訊等(FAO/WHO, 2006a)。附件 A
以美國魚體中甲基汞之風險管理個案為例,協助讀者了解整
體的風險管理流程與架構。
PH1: 研擬風險管理工作
1. 辨識食品安全議題
2. 撰寫風險文案
3. 建立風險管理目標
4. 決定風險評估需求
5. 研擬風險評估政策
6. 委辦風險評估工作
7. 考量風險評估結果
PH4: 審查監控執行結果 PH2: 辨識風險管理選項
1. 監控管制結果 1. 辨識可能選項
2. 評估管理選項
2. 審查管制結果 3. 優選管理選項
PH3: 執行風險管理決定
1. 確認管制措施
2. 執行管制措施
3. 確認執行結果
圖 1-3. FAO/WHO(2006a)建議之通用風險管理架構(GR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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