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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突发事件危机管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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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的研究与方法论的研究 。但是,这些社会学、 草拟的《紧急事态基本法》(未通过)中规定:“我
政治学的理论过多将危机研究视为学术讨论及理 国遭遇到外国武力攻击,恐怖袭击、大规模自然
论方法,对实质性的政府可操作方面的指导与帮 灾害等危害国家及对国民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为
助作用往往比较有限。 紧急事态。”《紧急事态基本法草案》规定了在紧急
日本内阁将危机分为五大类,分别为:大规 事态发生时对于基本人权的尊重,国家、地方公
模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武力攻击事 共团体及国民责任义务等内容。同时包括发生紧
态及其他危机。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灾害、风灾、 急事态时国会参与程度及首相的权限,简化内阁
水灾及火山灾害。重大事故包括航空、海上、铁 决策程序,加强首相在国家发生紧急状况时决定
道、道路、危险物、火灾及核灾害。重大事件则 国家意志的权限,以及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国民应
包括绑架、大规模杀伤性恐怖事件、重要设施恐 该发挥何种作用,应该建立何种应急体制等内容。
怖事件、可疑船只,其他危机包括邦人(日本人) 战后日本曾经有三次国家宣布为紧急事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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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出及网络恐怖袭击 。危机分类中前三类占主要 分别为:1948 年阪神教育事件,2011 年福岛第一
②
部分。日本在对危机进行概念界定时,包括诸如 核电站事故及 2020 年的新冠病毒疫情 。
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并没有明确指出,可算作其 危机本身是一种形势乃至形态,甚至是意识,
他类中。但实际上公共卫生事件体现在其规模上, 而危机的具体内容则五花八门,排除其表述差异,
换言之,如果发生的规模大、损害多、影响者众、 不论紧急事态还是各类危机都应该符合以下四个
传播力强则可认定为危机。 特征,即突发性、公共性与较大的破坏性。因此
对日本而言,在危机类别中自然灾害排在首 凡具有上述三特征的事件、灾害及人与社会反应
位,重大事故其次,恐怖事件第三,而四、五类 都可视为危机管理内容。这实际包括了两个方面:
目前没有产生有重大影响的内容。恐怖事件一般 第一是不好的事情发生,第二是人的反应与应对。
情况下实体危害较小,但是对社会心理冲击往往 对日本而言最主要甚至贯穿于日常生活的,首当
巨大,具有较大的影响。除了危机这一概念外, 其冲是自然灾害。
社会学也常用风险等表述。广义上,危机也表现 国内方面主要涉及危机管理的研究有相当的
于突发事件,与危机管理既有区别有相互联系, 成果,如王德迅《日本危机管理研究》一文从日
甚至在词义内涵上有相当的重叠。危机包括战争、 本危机管理概述,危机管理的形态、危机管理的
事故、自然灾害及混合体,而管理包括预防、紧 体系及其运作模式及日本危机管理体系分析等方
急应对、减少损失、事后重建、复兴改进以及举 面进行了论述。刘轩《日本灾害危机管理与紧急
措反思等内容,其实质内涵并无太大差别。 对策体制》一文从制度演进、日本危机管理的行
就 日本而言,常用说法还包括:“紧急事 动机制及制度基础三方面探讨了日本的危机管理。
态”“紧急事件”及“应急事件”。同时也称“事 李忠荣、淳于淼泠《政治创新危机管理体制的若
故”,两词虽词义不同,但就其意义而言有相当的 干要点》、崔秋荣《中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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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性 。对于紧急事态,日本也有明确规定。在 式对比与能力评价研究》等论文都有不同论述。
① 日本的事故包括因雨雪等天气原因引起的事故,也包括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水难事故、交通事故(含汽车与轨道交通)、航空事故、
医疗事故、咬伤事故、矿难事故、原子能事故、广播事故、电力事故、家庭内事故等。
② 阪神教育事件基于日本国宪法和《旧警察法》,日本政府接受驻日盟军总司令 GHQ指令,宣布《朝鲜人学校停课令》,引发大骚乱。
为此1948 年 4月13日兵库县军政部发出《非常事态宣言》,镇压暴力运动,该法令于4月28日解除。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基于《核
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2011 年 3月11日东日本大地震引发海啸,海水摧毁了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冷却系统发电设备,导致 1、
2、3 号反应堆过热并熔毁。同日日本官房长官枝野幸男发出《核紧急事态宣言》,疏散发电厂半径 30 公里内的居民。此外,福岛第二核
电站也因反应堆过热,于 3月12 日进入“核紧急事态”,但在 3 天后安全停机。该核电站紧急事态于 2011 年 12 月26日解除。2020 年
新冠肺炎疫情基于《新流感对策特别措施法》。
12 日本研究·2020 年第 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