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管理規約第三版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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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 OK 等之音量需控制至不干擾鄰居;清晨及深夜不宜彈奏各種樂器;移
動桌椅或大型物品不得拖拉,以免震動聲響干擾鄰居。
九、 不得在前院及主臥室小陽台晾曬衣物,以免有礙觀瞻。
十、 本社區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寵物之飼養以不紡害他人安全、安寧為原則,
但必頇嚴格遵守本社區『寵物管理辦法』之有關規定(詳附件十)。
十一、 各住戶切勿堵塞防火道,不得任易破壞一切消防設備,否則照價賠償,
蓄意者由管委會報警處理。
十二、 不可未經許可,私自動用公用水電。
十三、 各住戶不得假藉任何理由,在社區懸掛旗幟、布條,或張貼廣告、宣
傳品,並遵守本社區『公佈欄張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詳附件十一)。
十四、 各住戶外出時,應關妥門窗。若發現不認識或可疑人員徘徊時,請通
知管理室處理。
十五、 通過私人室內或庭院之公共設備管道,需要維修時住戶不得拒絕修護
或保養人員進入工作。
十六、 本社區設有共用電視天線,不得另行架設其它天線,以免造成零亂現
象;如有必要,應報請管理委員會統籌辦理。
十七、 住戶種植花木應修剪,不得掩遮鄰居採光,雜草應整修。
十八、 各住戶帄時多關照多聯絡認識,以防止宵小竊盜,發揮守望相助之功
能。
第四十三條 緊急事件處理措施
一、 火警發生時,應保持鎮靜,將確實位置及火勢大小通知管理員,火勢尚
未漫延,先嘗詴用就近之消防設施滅火,並立即撥打一一九請求救援。
二、 管理人員發現火警訊號或接受通知時,務必前往瞭解,並協助通知消防
局,然後管制大門口車輛以待消防車停靠。
三、 煙霧濃密時,住戶應儘量貼近地面,並以濕毛巾遮蓋口鼻,若樓梯已被
煙火阻絕未能及時逃往樓下時,則應向樓頂暫避等待救援。
四、 空襲疏散時,請將門窗關妥,以防宵小乘亂潛入行竊。
五、 各住戶發現竊盜應立即撥打一一○報案,並通知管理室處理切勿移動現
場任何物件,等待警方到場處理。
六、 發現停電情況,請通知管理員查明原因,若屬公共配電故障得立即電召
廠商前來修復,如屬個人居家配電設施問題,則由各住戶自力處理,管
理員可盡力協助之。
七、 颱風時請各住戶縛緊容易被風吹倒之物件,並緊扣門窗。
第四十四條 違約處置
14 優境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