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长城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合规案例库
P. 16

内部部资料 严禁外外传
                   股提提升至 8 月月 8 日的的 15 元/股股、9 月 1212 日的 2828 元/股。估估值倍数数调


                   整依依据不充分分,不审慎慎。上海海证监局认认为,上述述研究报告告中标注““资


                   料来来源:公司司年报(202015-201616),海通证证券研究所所”,未载载明引用信信息


                   来自自投资者关关系活动动记录表及及上市公司司相关公告告等,信息息来源标注注不


                   完整整。



                       监管措施施:



                       《关于对对施毅采取取出具警示示函措施的的决定》》



                       施毅:



                       近期我局局对海通证证券股份有有限公司发发布“江特特电机”((股票代码码


                   00202176)研究究报告行行为进行了了现场检查查,发现以以下问题::


                       一、201717 年7 月 30 日至 99 月19 日日期间,公公司发布 44 篇“江特特电


                   机””研究报告告。报告中中通过调整整估值倍数数方式,即即“给予 22017 年 4545 倍


                   估值值”至“给予予 2017 年年 50 倍估估值”、“给给予 2018 年年 70 倍估估值”,将将“江


                   特电电机”6 个个月内目标标股价从 77 月30 日日的 13.055 元提升至至 8月 8 日日的


                   155 元、9 月 12 日的 228 元。估估值倍数调调整依据不不充分,不不审慎。



                       二、上述述研究报告告中标注““资料来源源:公司年年报(201515-2016),),海


                   通证证券研究所所”,未载载明引用信信息来自投投资者关系系活动记记录表及上上市


                   公司司相关公告告等,信信息来源标标注不完整整。



                       上述行为为不符合《《发布证券券研究报告告暂行规规定》第八八条、第九九条


                   等规规定。你作作为上述 4篇“江特特电机”研研究报告的的制作人和和署名人,,对


                                                            16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