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长城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合规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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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部资料 严禁外外传
第六条 证券公司司、证券投投资咨询机机构应当当建立证券券研究报告告的
信息息来源管理理制度,加加强信息息收集环节节的管理,,维护信息息来源的合合法
合规规性。
第七条 证券研究究报告可以以使用的信信息来源源包括:
(一)政政府部门、、行业协协会、证券券交易所等等机构发布布的政策、、市
场、、行业以及及企业相相关信息;;
(二)上上市公司按按照法定信信息披露露义务通过过指定媒体体公开披露露的
信息息;
(三)上上市公司及及其子公公司通过公公司网站、、新闻媒体体等公开渠渠道
发布布的信息,,以及上市市公司通通过股东大大会、新闻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介会
等非非正式公告告方式发发布的信息息;
(四)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资咨询机机构通过上上市公司调调研或者市市场
调查查,从上市市公司及其其子公司司、供应商商、经销商商等处获取取的信息,,但
内幕幕信息和未未公开重重大信息除除外;
(五)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资咨询机机构从信息息服务机构构等第三方方合
法取取得的市场场、行业业及企业相相关信息;;
(六)经经公众媒媒体报道的的上市公司司及其子公公司的其他他相关信信息;
(七)其其他合法法合规信息息来源。
第八条 证券公司司、证券投投资咨询机机构发布布证券研究究报告,应应当
审慎慎使用信息息,不得将将无法确认认来源合合法合规性性的信息写写入证券研研究
报告告,不得将将无法认定定真实性的的市场传传言作为确确定性研究究结论的依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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