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长城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合规案例库
P. 39
内部部资料 严禁外外传
证券公司司、证券投投资咨询机机构的研研究部门或或者研究子子公司不得得就
已经经覆盖的具具体股票票接受委托托提供仅供供特定客户户使用的、、与最新已已发
布证证券研究报报告结论论不一致的的研究成果果或者投资资分析意见见。
证券公司司、证券投投资咨询机机构的研研究部门或或者研究子子公司接受受特
定客客户委托的的,应当当要求委托托方同时提提供对委托托事项的合合规意见。。
第二十三三条 证券券公司、证证券投资咨咨询机构构应当明确确要求证券券分
析师师不得在公公司内部部部门或外外部机构兼兼任有损其其独立性与与客观性的的
其他他职务,包包括担任任上市公司司的独立董董事。
第二十四四条 证券券公司、证证券投资咨咨询机构构授权公众众媒体及其其他
机构构刊载或者者转发涉涉及具体上上市公司的的证券研究究报告,应应当慎重评评估,
充分分论证必要要性,并并符合以下下要求:
(一)严严格按照照《发布证证券研究报报告暂行规规定》第 221 条规定定,
与相相关公众媒媒体及其其他机构作作出协议约约定,明确确由被授权权机构承担担相
关刊刊载或者转转发责任任;
(二)采采取有效措措施提供供相应的后后续解读服服务,防止止误导公众众投
资者者;
(三) 通通过公司网网站等途径径披露本本公司授权权公众媒体体及其他机机构
刊载载或者转发发证券研研究报告有有关情况,,提醒公众众投资者慎慎重使用未未经
授权权刊载或者者转发的的本公司证证券研究报报告;
(四)具具备相应应的应对措措施,妥善善处理投资资者投诉。。
第二十五五条 证券券公司、证证券投资咨咨询机构构应当采取取下列措施施,
防止止公众媒体体或者其其他机构未未经授权私私自刊载或或者转发公公司的证券券
研究究报告:
39